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年)政策解读

2021-07-12   来源:admin    阅读量:0

制定背景:

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已经成为浙江经济的金名片,是浙江最大特色、最大资源和最大优势。2015年—2020年,浙江滚动实施两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上下同欲、各方协同,成功助力小微企业质效提升、健康发展。当前,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已成为党中央、国务院、浙江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识。当前,受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冲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断链风险,叠加逆全球化、单边主义等影响,部分行业小微企业仍未恢复到往年正常水平,盈利难度明显加大,这都说明继续迭代实施三年计划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主要目标,包括小微企业体量规模、质量效益、创新能力、金融服务、发展要素五个方面的量化目标体系。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包括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构建资源要素供给新体系、建设营商环境新高地三个方面重点任务,旨在提升小微企业内在竞争力、保障小微企业所需的生产经营要素、优化小微企业所处的整体外部环境。明确了从小微企业研发创新、知识产权、质量管理、转型升级、数字化改造、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到金融、税收、政府采购、园区平台建设、人才培育、服务平台建设、市场环境优化等重点领域的思路和重点工作。

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包括思想认识、统筹协调、统计分析三个方面,明确了工作推进中的保障措施。

特色亮点:

特色亮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新”上:

一是全力打造小微企业未来发展新优势,核心是提升小微企业的创新能力。与前两轮计划相比,本轮新提出的包括:

1.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对高新技术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再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

2.推动小微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争创“品字标”品牌,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3.多部门携手共建省市县三级小微企业培育库;

4.深化小微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小微企业创建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

5.促进小微企业国内国际双循环,省财政对网上国际性会展给予补助,推动各地对外贸小微企业网上参展予以适当补助。

二是全力构建小微企业发展所需的资源要素供给新体系,核心是畅通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要素流动。与前两轮计划相比,本轮新提出的包括:

1.开展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和首贷户培育工作;

2.加快推广贷款码,多途径帮助小微企业获得信用贷款;

3.以高新区为重点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增量扩面,鼓励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保险业务和构建风险基金池;

4.开展小微企业知识更新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职业技能大赛;

5.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多方资源合作共享的“小微通”综合服务云平台,鼓励各地建设个性化、特色化子项目。

三是全力建设营商环境新高地,核心是让浙江成为小微企业营商最佳省。与前两轮计划相比,本轮新提出的包括:

1.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赋予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

2.建立健全小微企业纳税等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推进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建设;

3.深入推进转供电价格专项整治行动,推广应用“转供电费码”,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素成本负担;

4.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继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5.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培育、保护力度。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的心情如何?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昵称:
验证码: 刷新
热门评论
分享


收藏

点赞0

评论0